2016年风景园林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作者:yjs 发表时间:2016-04-12 阅读: 35次

根据学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安排,2016年风景园林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阶段采用综合考试的办法执行。具体如下:

一、复试时间: 2016418

二、复试地点: 林业大学学研中心

三、复试内容:

1、学科复试内容:

学科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0分)+专业外语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1)专业外语

时间:20164181000-1130

地点:林业大学学研中心A1402

内容:专业外语测试采用笔译方式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测试

时间:20164181330

地点:林业大学学研中心C1429

内容:A、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背景,对本专业学术前沿问题的了解,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等。考生采用PPT形式就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硕士期间学习科研成果、博士学习和研究思路进行为期8分钟汇报,进而由复试专家进行交互式询问。B、外语测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外语的交流能力和水平。采用现场对话交流方式进行。

2、学科复试成绩的使用与计算办法:

学科复试成绩=外语口力口语×10%+专业外语×20%+综合素质×70%

学科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共同组成入学总成绩,其中学科复试成绩所占比例为50%

四、 录取原则

1、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导师录取,同时兼顾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导师在达到录取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有录取决定权。

2、学科可根据导师报考生源及科研经费等情况,经导师同意,在学科内部调整导师的招生名额。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②达到录取线但无导师接收者;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政审不合格者;④体检不合格者;⑤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信息者。

五、录取类别

1、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把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到学校,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书面确认承诺函确认录取类别。

3、录取类别一旦上报招生处,不得进行修改。

六、调档及政审说明

1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9月份开学前档案不到校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以公函形式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其三年内不得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2 凡确定为拟录取的博士生必须进行政审,由学生联系本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填写政审表。

3 2016年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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