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园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5-04-13 阅读: 18次

一、复试录取基本分数线要求及招生计划

学科

外语(总分)

已录取数

招生计划

非定向

定向

硕博连读

直博

自主选拔

申请审核

风景园林学

50195

50200

6

0

1

0

16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45183

50200

9

2

0

0

18

二、复试、体检时间及要求

1、各学科复试时间详见学科复试办法。

2、统一体检时间为 417日(星期五)上午8:00-9:00(要求空腹),地点为本校医院,请考生提前一天到校医院交费。在此时段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于420前将体检表送达研究生院招生处。

三、复试内容

1、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满分100分。口语与听力可分开测试也可同时进行,由学科制定具体的测试办法、要求和评分标准。

2、专业外语测试,满分100分。考查考生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背景,对本专业学术前沿问题的了解,考生的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等。根据学科特点,可采取面试、笔试或实验操作等形式进行考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10%+专业外语×20%+综合素质×70%

2、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5-50%+复试成绩×(25-50%

复试成绩所占比例由各学科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详见各学科复试办法

五、录取原则

1、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导师录取,同时兼顾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导师在达到录取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有录取决定权。

2、学科可根据导师报考生源及科研经费等情况,经导师同意,在学科内部调整导师的招生名额。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②达到录取线但无导师接收者;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政审不合格者;④体检不合格者;⑤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信息者。

六、录取类别

1、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把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到学校,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3、录取类别一旦上报招生处,不得进行修改。

七、调档及政审说明

1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9月份开学前档案不到校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以公函形式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其三年内不得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2 凡确定为拟录取的博士生必须进行政审,由学生联系本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填写政审表。

3 2014年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发放。

八、监督管理

学院电话:62336634lyon1981@163.com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62338218/62338237jiwei302@bjfu.edu.cn;

研招办电话:62338214,邮箱yzb@bjfu.edu.cn

 

园林学院

201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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