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研究生办理延期手续的通知
作者:园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5-05-28 阅读: 21次

各研究生: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有关条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或五年,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或三年。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不能按期毕业时,应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博士研究生一次可申请延长半年或一年,硕士研究生一次可申请延长一年。(无论延期半年还是一年,均按2016届毕业生计算,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均为2016年的,请注意!
    自即日起,研究生办理延期毕业申请手续,请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延期毕业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处下载),经导师及学科负责人签署意见、学院研究生主管副院长审批同意后,最迟于2015年6月20日前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研中心C1416)。
    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必须由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号为212开头),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后,可继续申请学校住宿并享受学校助学金一年。未按时办理延期手续的,不再享受学校相关待遇。
    请尚未提交过延期申请的同学抓紧时间办理,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园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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