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IFLA亚太竞赛获奖的认定
作者:园林学院 发表时间:2015-10-13 阅读: 19次

2015年奖学金评定中,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这些奖项的时间周期是2014.09.01-2015.09.01,时间周期非常严格,不能突破。
由于IFLA竞赛获奖时间为2015年9月7日,不在2014.09.01-2015.09.01周期内。
由于2014级专硕和2013级科硕,2016年毕业,则明年没有评奖资格,根据评优原则,认定标准如下:
1、2016年要毕业离校的同学,获此项奖励认定为今年评奖的有效材料;
2、2016年不毕业离校(含转博)的同学,获此项奖励作为下一学年的评奖支撑材料。
此认定已向学科和学院报批,有疑问的同学可直接发送邮件到83109613@qq.com 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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