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及申请2019年秋季学位答辩的研究生:
为保证2019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和研究生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位论文工作进度,现将2019年秋季研究生的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科导师及计划2019年秋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按照要求的进度合理安排答辩进程。
1、2019年秋季受理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类型
1. 须完成相应学位层次研究生的培养环节要求,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学院或学科的基本要求。
2. 不超出最长修业年限,拟于2019年秋季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人员、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硕士毕业1年内,博士毕业2年内,仅限申请1次)符合学位答辩申请条件的毕业生。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向学院提供姓名、学号),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处审核。
重要说明:
1、博士需已通过上学期的博士预答辩;
2、2014、2015级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4级本次为终次答辩,若未能参加或答辩未通过将不再受理答辩申请,并从系统中取消学籍)。
2、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时间:9月9日24:00前
凡是计划在2019年秋季参加学位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9月9日24:00前登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只有在网上提交了答辩申请的研究生才能导入答辩库、进入正常的答辩程序。(凡是2019年春季已通过系统申请答辩时间为2019年12月的系统自动保留,请进入系统查看无须再次申请,除此外之前的申请记录均已清空,请已过期学生重新在系统提交申请)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人员,需提前与学位处联系建立答辩账号,方可登陆系统进行答辩申请等相关工作。
凡是不能按期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务必根据本人学制情况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交《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并线上登记https://jinshuju.net/f/raxsvu,提交时间12月16日当天。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除需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外还需9月23日9:00-16:00期间向学院研究生管理们办公室提交《提前毕业申请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务必于9月9日24:00前使用“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整个答辩申请,在职专业硕士没有延期毕业和提前毕业,不用申请延期或提前毕业。
3、答辩资格初审时间:9月10日至9月16日
学院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进行培养环节、成绩、学分以及缴费情况的审查,凡是培养环节不齐全、学分达不到要求或欠费者无法通过答辩资格审核,此次答辩申请无效。请培养环节不齐全或欠费的同学务必于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前补齐培养环节或欠费。
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所缺各类培养环节材料,提交最晚截止时间9月16日17:00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如研究生登记表、学籍卡、培养计划、纸质版作业、校外导师审批表、开题报告等(表格均需填写完整,须有公章的地方必须盖章)提交最晚截止时间9月16日17:00,提交地点北京林业大学学研C1416,也可快递至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学研C1416,联系电:010-62338079,收件人:尚书。欠缴学费者自行至学校计划财务处(学校新食堂对面,财务服务大厅)刷卡上交,并将缴费凭证交到C1416办公室。
4. 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
(1)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前必须通过预答辩,预答辩结果原则上仅限当次申请有效。(2)预答辩由各学院统一部署、各学科统一安排,于申请正式学位答辩前2-3月进行,申请本期学位答辩的博士已于2019年6月完成预答辩,并且通过。预答辩至少有本学科相关研究领域的3-5名专家参加,学科依据预答辩委员填写的《预答辩评价表》和无记名投票结果来作出预答辩是否通过的结论。(3)预答辩秘书须填写《预答辩记录表》,并将预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预答辩完成后2天内将预答辩材料和结果上报学院。(4)学院填写《博士研究生预答辩情况登记表》(附件1),将登记表及答辩材料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处。
硕士:依照《园林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由学科组织,于9月下旬进行预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答辩申请材料现场审核时间:9月26日
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工作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受理,请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将现场答辩申请所需材料提交至学研中心C1416园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具体学科研究生进行答辩材料现场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学位):9月26日9:00-11:00;14:00-17:00
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及硕士学位人员的答辩申请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受理。请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及硕士学位人员本人在9月23日至9月27日期间将现场答辩申请所需材料提交至主楼212室徐老师。
为了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注意安排好论文进度,过期一律不再受理。
现场办理答辩申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答辩申请表、成绩单(一式三份),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收录证明)(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与答辩相关的各种表格及材料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位表格资料”处下载填写,且必须填写完整齐全方为有效。
在职专业学位无需现场审核,将两份《北京林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申请及学位审批表》填写完整(填写内容:封面至“研究生院审核意见”之前的所有内容,包括本人签字,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工作单位公章均完整)。提交截止时间:9月30日17:00。提交地点北京林业大学学研C1416,也可快递至办公室(但要求9月30日当天或之前寄到)。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学研C1416,联系电:010-62338079,收件人:尚书。表格未按要求填写完整或逾期提交的均不受理。注意纸质版是一式两份,均是原版签字和盖章。
凡因申请专利、报奖需求,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电子版暂缓一年公开,请于答辩结束后,在答辩材料中的《论文同意发表的声明》右上角注明:申请缓期公开一年,申请人签字,导师签字,及日期,并线上登记,填写https://jinshuju.net/f/x84APa,12月16日截至,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注:自2019起,学位论文格式及封面使用《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2018版)》(http://graduate.bjfu.edu.cn/yjsxw/xwlw/292731.html)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2018版)》(http://graduate.bjfu.edu.cn/yjsxw/xwlw/293582.html)
6、学位论文格式审查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时间:
在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之前,所有类型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都需进行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待现场审核材料通过后,研究生需在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用于审查格式与检测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本(PDF格式):
博士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人员)由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核,论文需按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及要求排版,待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环节。博士研究生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本的时间为9月28日—10月8日。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其中隐名送审的论文需按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及要求排版,待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环节。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上传用于检测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本截止时间:10月9日17:00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中,由各学院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核,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环节。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上传用于检测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本截止时间:10月9日17:00
所有通过格式审查的学位论文在送审前都将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要求:①若文本检测结果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则直接进入送审环节(博士研究生进入预审环节);②若检测结果全文复制比例超过30%,取消本次答辩资格;③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但全文复制比例未超过30%,须填写《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论文内容有修改的则需再次上传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即查重)每人只进行一次查重,没有二次机会,若文本检测结果不通过,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查重通过版本即为送审版本,无需重复提交。
凡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将会影响到论文的预审、送审、评阅和答辩进程,责任自负。
7、博士学位论文预审时间:10月9日至10月15日
部分博士学位论文在隐名送审前由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者将不能进入隐名送审环节,延期半年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申请答辩。具体办法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实施办法》(北林校发[2013]2号)执行。
凡未在规定日期前提交论文而错过了论文预审时间的博士研究生,将不能进入本期论文隐名送审环节,按照延期半年毕业处理。
8、学位论文送审环节时间:10月16日-11月20日
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送审,初评时间为35个工作日(7周,以论文提交至平台时间开始计算);初评有不合格需增评的(将已提交论文再次进行送审),评审时间自增评日期开始顺延15个工作日(3周);初评有不合格需进行复评(论文修改后重新上传),评审时间为35个工作日(7周)。
博士生学位论文初评将聘请3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其中,初评有两篇及以上评审意见为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如有一篇评审意见为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经导师同意后本人须向学位处申请,明确以增评或复评方式增聘两名评阅人对学位论文再次进行评审,如再次有一篇及以上评审意见为不通过者(不同意答辩),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如因学位论文质量问题而需要进行增评或复评而导致评审结果不能在规定答辩截止时间内返回的,责任自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学院采用远程网络评审系统隐名送审3位专家。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学院采用远程网络隐名评审方式送审2位专家。如有一篇及以上不通过者(不同意进行论文答辩),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硕士送审工作具体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北京林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以下简称《专硕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9、正式答辩的时间:11月21日—12月15日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由学科负责。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初步定于11月27-29日)
具体要求按照《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或《专硕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执行。
10、其它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需提前与学位管理处赵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10-62338234,由赵老师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到信息管理系统中,再由学生本人登陆系统完成答辩申请及后续相关程序。
2)各环节具体咨询如下:
①培养环节、成绩审核查询:
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成绩的查询电话:牟老师,电话:010-62338079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初审问题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62336041龙老师,主楼214;
园林学院62338079尚老师,学研C1416。
②缴费审核查询:
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由研工部负责审核,审核时间为9月14-15日。请申请答辩的研究生提前自查是否存在欠缴学费、住宿费情况,如欠费则在14日前到校财务处补齐相关费用。若没有欠费情况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9月16日后电话咨询研工部徐老师,主楼217,电话010-62338264。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人员的缴费审核须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主楼212)。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缴费审核由所在学院负责,联系电话010-62338079,尚老师。
③答辩申请咨询: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申请咨询可以联系010-62338079尚老师;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申请咨询可联系010-62338079尚老师;博士研究生答辩申请可以咨询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处徐老师,主楼212,电话010-62336359;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人员答辩申请可以咨询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处赵老师(主楼212),联系电话62338234。
3) 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及硕士学位人员使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整个答辩申请及查询工作;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使用“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整个答辩申请及查询工作。
4)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最新通知请及时留意研究生院主页下的研究生学位栏目,与答辩相关的各种表格及材料均可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研究生院网站的下载中心—学位表格资料处下载。
5)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北林研发〔2019〕22 号),本校在职教工攻读学位(定向北京林业大学)须自行承担答辩费(含评阅费);由于学位论文需要重新评阅、重新答辩而产生的费用,由研究生自理。
6)申请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2019年秋季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以参加2019-2020学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评审时间将安排在2020年春季,请留意2020年答辩工作通知。
7)毕业答辩
1. 办理毕业答辩申请的研究生按《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规定》(北林研发﹝2012﹞15号,2018年修订)执行,并线上登记https://jinshuju.net/f/raxsvu,学生个人去学位办领取毕业答辩材料。
2. 毕业答辩由由学科负责,可与学位答辩一并组织进行,答辩工作结束后将毕业答辩材料上交学院C1416尚老师处,截止时间同学位答辩。
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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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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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 至9月9日 |
研究生在相应系统中进行答辩申请。9月9日24:00前 硕士生答辩申请咨询人:学研C1416,尚老师,62338079 博士生答辩申请咨询人:徐老师,主楼212,电话010-62336359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联系人:赵老师,主楼212,电话010-62338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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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 至9月16日 |
1. 审核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培养环节,学分,成绩。 2. 9月14-15日集中进行缴费审核。研工部徐老师,主楼217,电话010-62338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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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前 |
博士研究生。 9月下旬硕士研究生完成预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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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前 |
学院将博士预答辩结果统一交到研究生院。 联系人:徐老师,主楼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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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 至9月27日 |
研究生现场提交答辩申请材料,等待审核。 全日制硕士生:9月26日,学研C1416 在职专业硕士:不用现场,9月30日下午五点前,学研C1416。 博士生答辩申请材料现场审核负责人:徐老师,主楼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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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10月8日 |
1.博士生在系统中上传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封面格式和排版须符合隐名送审的要求。 2.研究生院负责审查学位论文格式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查重)。 3.研究生向导师汇报学位论文查重结果,必要时须请导师签署是否同意送审意见。 负责人:研究生院徐老师,主楼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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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至10月15日 |
10月9日17:00前,所有类型硕士研究生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隐名格式) 研究生院安排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博士生学位论文预审需要一周时间,未按期提交论文将影响论文送审,望周知。负责人:研究生院徐老师,主楼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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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号前 |
1.硕士生在系统中上传学位论文,其中隐名送审的学位论文封面格式和排版须符合要求。 2.学院负责审查学位论文格式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查重)。 3.研究生向导师汇报学位论文查重结果,必要时须请导师签署是否同意送审意见。 负责人:园林院尚书老师,学研C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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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12月10日 |
1.学位论文送审阶段。 2.研究生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做好学位档案材料各项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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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前 |
1.研究生完成答辩; 2.答辩秘书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答辩结果; 3.研究生按照学位答辩申请档案袋清单要求,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学位授予信息表,核对签字后提交至学院或研究生院; 4.未参加研工部春季组织的照片采集的研究生进行照片补采。具体要求看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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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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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1.完成信息管理系统答辩结果审核; 2.审核答辩材料,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会; 3.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结束后2天之内上交相关材料。 研究生院: 审核学院上报学位分委会授予学位名单,与学院核对系统名单与纸质材料名单等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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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 |
研究生院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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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后 |
研究生到学院领取学位证,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
园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

关于2019年春季博士生学位论文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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