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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学院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5-04-30 来源: 园林学院

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工作程序(教师系列)

时间

工作程序

具体内容

428-55

1、布置工作

2、成立机构

3、个人申报

1、4月29日下午,学院传达文件,成立本单位评审工作小组,并将成员名单和工作时间安排报人事处

2、个人申报材料请于54交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学研C1413

上午9:00-11:30教授材料审核;

下午2:00-5:30副教授材料审核;

55-13

1、资格初审

2、职能部门审核

3、 实物公示

4、论文送审

1、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56日、7日、8日(周三至周五3天),将有关材料汇总后统一送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审核盖章

3、审核后“简表”实物公示2

4、开展论文送审工作。

514-22

1、学院组织专家评议

2、确定推荐名单

学院组织申报人员述职和专家评议,确定本单位教授候选人排序推荐名单和副教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523-29

学校审核及评审

学校审核材料,组织召开评审会,申报教授职务人员参加述职答辩。

529日之后

公示与审批

教授、副教授职务评审结果公示3天,报学校审批。

二、申报人提交材料清单(教师系列)

1.附件3《专家鉴定意见表》3份及送审论著复印件 3

2.附件4《北京林业大学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1

3.附件6《北京林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1

4.任现职以来发表科研论文、出版著作清单及原件(论文限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科技处审核后盖章;论文三大检索证明;科研获奖有效证明材料

5.任现职以来主持科研项目清单(限我校为主持单位、具备独立合同,在科技处备案的申报人本人主持的科研项目),项目需按级别排序,标明项目时间、校留经费数、项目来源,其中横向项目还需提供经费账号及经费到账明细

(注:科研业绩信息须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6.任现职以来发表教学研究论文、出版教材清单及原件(论文限以第一作者、独立作者发表),学院、教务处审核清单后盖章;教学获奖有效证明材料

上交材料时提醒各位教师提交文章原件和复印件(首页、目录和文章首页),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同时上交论文送审费。

三、重要注意事项

(一)关于评审材料

1. 今年是第二年执行2013年发布的新版职称条件,教师系列有一补充规定(通知文件附件10)。相关条件文件及附件均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2. 提交材料要齐全,且一定要用今年的新版表格。为减轻申报人员填表负担,教师系列“三表合一”。新表格与新条件一样,是多个部门共同修订的,在去年基础上根据大家意见又有所调整。

3.《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3)填写的送审论文、著作必须同时填入“简表”(附件4);先经教务处、科技处等单位审查论文没问题再送审

4. “简表”(附件4)一定要按规定格式填写(详见填写说明)。

教师系列附件4控制在一张纸(正反面),非教师系列附件5控制在一页纸(单面)。备注阅后可删。

(二)关于论文送审专家鉴定费

论文送审专家鉴定费:教授700/份,副教授500/份,其中校外专家300/人、校内专家100/人。

      四、关于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推荐指标的说明

根据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第二轮聘期我院正高、副高空岗数和现有教师实际情况,本次职称评审我院教授职称推荐指标数为2个,副教授职称推荐指标数为6个。

      五、相关评审材料详见人事处网站《关于开展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如有问题咨询学院党政办公室 王爽 62336679;关于填表相关问题也可直接咨询有关部门:

    教务处:  8328   科技处 7983 7088     研究生院: 6385    8234

        

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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