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安排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处关于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安排,现就园林学院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1、凡网报所填通讯地址为北京市内以及申请自取通知书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学院领取。领取时间确定定为6月13日(星期五)和6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2、档案邮寄地址:
若以机要方式快递,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0号信箱
若以其他快递,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学研中心C1420室 (为了确保档案安全,建议选用顺丰速递!!!)
收件人:园林学院党委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62336679
4、党组织关系接转:
对2014级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校外进入我校学习的研究生新生党员(非在职),入学后把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统一交到新的学习单位分党委(党总支),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审查新转入党员的档案材料,确认无误后办理组织关系接收,并按党委组织部的要求上报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汇总名单。缺失党员档案或者档案材料有问题的暂时不予接收并告知学生本人。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原则上不转组织关系。
2)所持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具体要求是:
①由北京市各区、县、局党委、高等院校、市属企事业单位转入我校学习的研究生党员,须由原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北京林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②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外省市转入我校学习的研究生党员,须持县级(含)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3)本校范围内变动学习单位的研究生党员(不含本校教职工攻读在职研究生党员):
①不在原所在学院学习的党员,原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需开具京内组织关系介绍信。
②在原所在学院继续学习的研究生党员,不转组织关系,但应在报到后,由所在分党委(党总支)调整到相应的研究生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③本校教职工党员攻读在职研究生,党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
4)个别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统一办理手续的研究生新生党员,应持当地或原单位党组织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新学习单位说明情况后,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5)凡研究生新生中的预备党员,入学前预备期已满,应先在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重要说明: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时,统一办理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一概不予提前办理。请被录取新生注意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的有效期。
特此通知!
园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