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17-02-23 阅读: 37次

为深入开展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建设“笃学博闻、慎思善行”的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在校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2017年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毕业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

2.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 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4.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5.在校期间曾获得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一次“三好学生”和一次“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6.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按照学校规定获得学位证书;

7.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并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9.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办法:

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应掌握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原则上每班评选三人,其中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一人,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两人。学校提倡、鼓励毕业生到西部或国家边远地区以及艰苦行业就业,对于到以上地区和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符合评选条件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流程:

1.以各个基层班级为单位,各班级负责人于38日星期三中午1200提交各班推选优秀毕业生名单并附投票结果(投票结果以投票系统截图或现场投票照片及票数统计结果形式上交电子版图片)。

2.提交所需材料如下:

支撑材料(文件命名:班级_姓名_支撑材料)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及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按所满足要求提供“三好学生”和(或)“优秀学生干部”的获奖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登记表(文件命名:班级_姓名_登记表)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上传(附件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上传(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4: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宣传材料(文件命名:班级_姓名_宣传材料)

个人简介word电子版(200字以内,供宣传用)+个人照片电子版(横版一张,供宣传用)

个人感悟(文档命名:班级_姓名_个人感悟)

一篇关于大学生活及成长的感悟文章,题目自拟,文体字数不限,用以存档和宣传使用。优秀文章将在学校新闻网和学生处主页上进行刊登。

       各班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于38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按要求通过https://jinshuju.net/f/AsX0Ds上传压缩文件(压缩包命名:班级_姓名_优秀毕业生材料)

3.学院经评选审核后,将于313日至317日,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最终结果将上交学校,完成所有评选环节。

4.各种电子材料请务必按格式要求准时上传、上交。如若未按时上交或不符合要求,学院将取消该生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资格。请大家注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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