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学院关于就业基金申请的通知
作者:园林学院 发表时间:2016-04-01 阅读: 22次

各园林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

为资助在求职中遇到困难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北京林业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了就业基金项目。2016年北京林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就业基金项目申请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贫困的应届毕业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2、在求职过程中奋发向上、积极进取;

3、拥有以下条件者优先:

(1)通过个人努力,完成学业;

(2)积极参加社团组织,参与社会活动;

(3)到基层、到边远地区就业;

(4)业余时间自愿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乐于助人。

二、申请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下载附件中的《就业基金申请表》填写,并将纸质版申请表在4月5日全天4月6日上午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交至园林学院就业办公室学研中心C1415王老师处,注意申请表下方有承诺书请务必本人认真阅读后签字班主任签署意见处需由班主任签字否则视为申请不成功。

2、学院收到申请表后,会在4月6日下午逐一审核报名表,审核通过的学生在学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4月7日-4月8日。公示期后,无异议的材料上报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

三、名额分配及资助额度

1、名额分配:2016年就业基金资助对象为应届毕业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各学院申请人数为就业人数(不包括读研、升博、出国的同学)的8%。

2、资助额度:资助每名同学1000元。

四、获得资助学生承诺:

1、努力成长为道德高尚、讲求诚信的人;

2、积极求职,做一个对自己和社会负责的人;

3、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性活动,乐于助人;

4、毕业工作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愿帮助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

 

 

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就业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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