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林学发[2012]41号,参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4版)文件精神,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建设“笃学博闻、慎思善行”的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在校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特举行2015届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详见《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4版)。园林学院初定评选出15名优秀毕业生(每个毕业班评选出一名优秀毕业生)。
二、具体评选流程
1.5月14日前,由各班自行组织班会,要求班主任参加。班会上公开对优秀毕业生评选,进行无记名投票。下载并打印“附件一”,将投票结果填写其中,并将所有选票张贴在其背面。此评选结果材料将存档,请各班班委认真完成。
2.各班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须填写电子版“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优秀毕业生名单》(证书编号一栏不用填写)”和电子版“附件3-《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写一篇关于大学生活及成长感悟的文章,电子版,题目自拟,文体字数不限,用以存档和宣传使用。以上3个word文件连同七寸个人免冠生活数码照片电子版一张,于5月14日上午9点前以“优秀毕业生-班级-姓名”为邮件名称,发送至yuanlinzhaopin@163.com。
3.各班将评选结果文件,连同各班优秀毕业生一张一寸免冠证件照,优秀毕业生曾获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班干部”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原件,于5月14日上午9:00-11:00,一同交至学研大厦C1415-学院就业办公室-王老师。
4.学院经评选审核后,将于5月20日至5月27日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最终结果将上交学校,完成所有评选环节。
5.注意:各种电子材料、纸质材料请务必按格式要求准时上传、上交。如若未按时上交或不符合要求,学院将取消该生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资格。请大家提起注意。
园林学院就业服务中心
2015年4月24日
附: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毕业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
2.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 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4.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5.在校期间曾获得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一次“三好学生”和一次“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6.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按照学校规定获得学位证书;
7.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并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9.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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