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园林学院 发表时间:2015-03-09 阅读: 34次

 

为做好2015年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5(即201511-12月31取得毕业证书)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1000/人,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与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二者不能重复发放。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申请和发放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材料、工作程序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3179)文件执行。申请和发放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材料、工作程序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4123号)文件执行。

四、时间要求

各高校要在20153月底前完成集中报批工作。未能在集中办理期限内申领的高校毕业生,须在毕业年度内向所在高校申请办理。

五、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和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细致地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确保不遗不漏,按时完成。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应举报投诉,各高校要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受理部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北京人才大厦一层北厅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吴晓玲62217507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         北京市教委学生处 

                          

                        20141126

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报材料说明

 

一、填写《****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注意事项

1.“培养方式”必须为统招统分或非定向,定向毕业生不在此次发放求职补贴的范围内。

2.“毕业年度”为****年(无月日)。

3.“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发放部门”为低保证发放单位(以年检公章为准)。

4.“享受时间”为******月到******月(或至今)。

5.“本人签字”、“公示情况”和“所在高校审核意见”时间要有严格的先后顺序,本人签字时间最早,其次为公示时间,最后为审核上报时间。

6.“公示结果”和“所在高校审核意见”要填写完整。

7.“个人账户开户行全称”一定要写全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支行)。

二、材料要求

1.上报纸质材料时,需每页上加盖上报单位(或部门)公章,同时随纸质材料报送一份.xls格式的电子版汇总表。每份材料的右上角都要用铅笔标注顺序号,顺序号要与汇总表的序号一致。

2. 要严格审核低保证(低保证明)原件,要求必须有年审,且在有效期内(不早于201312),没有年审的需将原件提交我局审核(审核日期在201312月份之前的,低保证原件、复印件报送我局审核;如果低保证原件因民政局审核等情况无法提交,需提交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低保证不慎遗失或当地不签发低保证的,享受低保的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中必须包含“该家庭享受低保”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提交的低保证(低保证明)复印件要完整、清晰,尤其要包括享受低保人的姓名、家庭人员情况、年检日期、发证机关公章等信息

3.低保享受对象为父母的,如果低保证家庭成员名单内没有毕业生姓名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如果家庭户口本还保留有毕业生信息栏(迁出记录),也可复印父母页和个人信息页。

4. 要认真审核毕业生银行账户,确保银行账户为在北京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且正常使用。

5.发放低保家庭求职补贴的范围仅限于低保家庭,其它类型毕业生一律不在此次补贴范围之内,例如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五保户等均不在范围内。

6.已经审核过的材料,如需变更信息,必须重新上报所有材料。

三、材料排列顺序

1.****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标注本人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4.低保证(低保证明)复印件一份。

5.享受低保人员和毕业生的关系证明一份(关系不明时需提供)。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报材料说明

 

一、填写《****年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注意事项

1.“培养方式”必须为统招统分或非定向,定向毕业生不在此次发放求职补贴的范围内。

2.“毕业年度”为****年(无月日)。

3. “是否已申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如已申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则不能再重复申请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4.“本人签字”、“所在高校审核意见”时间要有严格的先后顺序,高校审核时间不能在本人签字时间之前。

5. “所在高校审核意见”要填写完整。

6.“个人账户开户行全称”一定要写全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支行)。

二、材料要求

1.上报纸质材料时,需每页上加盖上报单位(或部门)公章,同时随纸质材料报送一份.xls格式的电子版汇总表。每份材料的右上角都要用铅笔标注顺序号,顺序号要与汇总表的序号一致。

2.申请人需持有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如残疾人证不慎遗失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期提供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中必须包含“申请人姓名、残疾等级、残疾类别”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3. 要认真审核毕业生银行账户,确保银行账户为在北京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且正常使用。

4.已经审核过的材料,如需变更信息,必须重新上报所有材料。

三、材料排列顺序

1.****年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标注本人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4.残疾人证(残疾证明)复印件一份。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请申请补贴的同学于3.10日上午9:00-11:00将材料上交纸质材料到学研C1415。并拷贝电子版申请表与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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