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2017年招生资格审核及招生申请的通知
作者:yjs 发表时间:2016-06-28 阅读: 67次

各学科及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北林研招[2016]06号)及《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暂行办法》、《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细则(暂行)》》精神,现就2017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及招生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个人申请

凡是计划申请2017年招收研究生的各类指导教师(博士生导师、学术型硕士生导师、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于201673日前填写《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申请表》,本人签名后随同附件材料提交至本学科秘书或负责人处。

关于2017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说明

1、招生导师年龄说明:

①截止到201711日,具备正高职称的导师招收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62岁,招收硕士生的年龄不超过59岁;有副高级职称的导师年龄不超过57岁。

②要求导师身体健康(当年体检合格),能亲自完成研究生指导工作。

③导师目前在读的博士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8人(包含2014年后入学及2016年录取的博士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数。)。

2、招生方向以2014年新修订的培养方案中的学科培养方向为准(均列入导师招生申请表中),不能自行拟定招生方向)

3、导师在提交《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申请表》中的科研成果与经费情况须与北京林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保持一致,便于校核。

42016年新遴选导师和院士不做导师招生资格审查。

二、学科导师资格审核

各学科负责人或学科秘书在201674-5日期间协同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和科研秘书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北林研招[2016]06号)及《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暂行办法》、《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细则(暂行)》》对本学科导师提交的《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申请表》进行认真审核,并确定2017年本学科各类学科专业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填写《2017年园林学院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三、学科招生专业目录编制

各学科负责人或学科秘书将确定2017年具备招生资格导师数据电子填入《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并对照往年情况,完成《园林学院2017年博士/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和《园林学院2017年硕士复试笔试科目汇总表》编制。最晚于20167617时前本学科《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园林学院2017年博士/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和《园林学院2017年硕士复试笔试科目汇总表》以及新修订的考试大纲电子文档、《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申请表》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四、各学科负责人或秘书联系方式

风景园林学科联系人

李慧    学研中心A1311 

周春光  学研中心C1416  010-62336634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学科联系人

罗乐    学研中心C1304    62337361

建筑学科联系人

段威    学研中心A1307   

城乡规划学科联系人

殷炜达   学研中心A1315   

旅游管理学科联系人

丛丽    学研中心C1311    62336634/

                                        

                          园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6627

附件下载
最新新闻
园林学院2021年度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选拔成绩公示
21-01-18
2020年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学科硕博连读选拔思想品德评定通知
20-12-31
2018级风景园林学(工)硕博连读选拔思想品德评定通知
20-12-29
关于2020年秋季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20-12-18
园林学院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实施细则(2020年11月修订)
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