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林学发[2012]41号,参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5版)文件精神,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建设“笃学博闻、慎思善行”的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在校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结合近几年来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经验及实际情况,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详见《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5版)。各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应掌握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 每个毕业班评选一人 。学校提倡、鼓励毕业生到西部或国家边远地区以及艰苦行业就业,对于到以上地区和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符合评选条件的优先考虑。
二、具体评选流程
1.5月22日晚22:00前,由各班依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自行组织推荐、评选和投票【可进行线上投票并将投票结果截图发送给我,也可进行纸质版投票并将选票的所有纸质材料交给我】,并通知班级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1人)填写附件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证书编号一栏不用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https://jinshuju.net/f/qd5VSs,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5月22日晚22:00前完成提交):
①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班干部的获奖证书原件照片
②附件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
③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学院经评选审核后,将于 5月23日至5月27日 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最终结果将上交学校,完成所有评选环节。
3.各种电子材料、纸质材料请务必按格式要求准时上传、上交。如若未按时上交或不符合要求,学院将取消该生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资格。请大家提起注意。
附: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毕业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
2.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 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4.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5.在校期间曾获得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一次“三好学生”和一次“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6.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按照学校规定获得学位证书;
7.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并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9.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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